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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wenbowe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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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们凭什么封号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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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nbowe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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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3-8-8 00:26 | 只看该作者
本帖最后由 wenboweng 于 2013-8-8 00:29 编辑

机会不是人给的,我也不需要这样的机会。只能说我给你们服务器机会了,你们没把握住!

再说了,问话我没回,我的错?还需要给我台阶?哈哈,我不需要奉承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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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P

>w<一个小op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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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weetappl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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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8-8 00:29 | 只看该作者
wenboweng 发表于 2013-8-8 00:25
图片发了,你们慢慢看,至于你们OP好好玩别闹哭了!私服永远是私服,改不了的毛病!

有证据了。我转达了。但我说一句
全世界都是私服,minecraft源自欧洲那边的人开发出来的。他们从未架设过服务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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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nbowe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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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3-8-8 00:30 | 只看该作者
所以说 私服永远是私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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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rystalEigh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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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8-10 23:09 | 只看该作者
作为一个游侠组的朝气蓬勃的少年,为了让大家能清晰地看到楼主和op双方的观点,我来点评一下这次双方的论战。

楼主【我深深的喜欢这个服务器的风格,没想到今天你们OP竟然用这样的态度,来封号,真让人失望,痛心】。
    总结·开篇立论:因为“我喜欢服务器的风格”所以“op们不能让我痛心”。
    点评:这个逻辑非常有趣,我们把他抽出逻辑结构为“甲喜欢乙,则丙不能伤害甲”。
          这就是楼主开篇的核心观点,大家都明白问题出在哪里了,在这个逻辑中 前提(甲喜欢乙)不能构成结果(丙不能伤害甲)的评定标准。举一个例子:公猫喜欢母猫,所以踩踏小猫丧心病狂。在这个例子中,前提和结果都成立然而“踩踏小猫丧心病狂”是因为其他的原因而非“公猫喜欢母猫”。楼主立论偏颇不言自明,我们剖析至此。


接下来是论战环节
楼主【上来就封号,也不询问询问】
OP【问了 你回了?】
    总结·一次攻击:没啥可总结的。OP同时贴出了交谈记录,公示了“关于封号前的询问操作以及未等到回复”的截图。到了这个地步,OP通过自己的回复引出了一个核心问题:为什么要封号。而楼主对于这个问题规避意图太明显了,笔者在双方的交战贴中看见楼主不下两次回避这个问题。
    第一次“我都没看到,难道也是我双开的理由”。
    第二次“你们问了,我没看到也算是错吗”。——这一回合的论战胜负已分


接下来是反击环节
楼主【第一,你们封错号,你们错在先,就别把错扣在我头上。第二如果你们不封我号,会有这个帖子吗?第三,在游戏里我没看到你们的问话,就是我的错?就是封号的理由吗?】
OP【那当你看到了我们的询问的时候你的态度是?你当时我记得说是,你们怎么就以ip一样就来判断开小号是么?】
    总结·反击:这里OP的声明其实很无力,因为楼主的三连问看似很有道理但是内在的逻辑依然有问题,而OP不能有效指出问题。我们依然把逻辑模型抽出来“因为甲,则乙。因为乙,则丙。因为丙,则丁。”大家看明白了,这是一个递进推导,也叫极端化推导。这样的推导其实都是由一个最初的原因开始的,说直白些就是一个问题“因为甲,则乙,则丙,则丁。”那么这个推导的逆向(向甲的前面)也是有效的,即“因为X,则甲,则乙,则丙,则丁。”我们都知道,这里的X就是这次问题论断的核心。


最后是楼主的卖萌环节
【私服永远是私服,改不了的毛病!】←改不了真是太对不起您了,请徜徉在单机模式下吧
【只能说我给你们服务器机会了,你们没把握住!】←我想OP可能是因为握不住。。。
【问话我没回,我的错?】←(恍然大悟)原来这是OP的错,受教了!


总结,我才不知道到底是谁错呢。不过大家心里都有一个标准,这里希望荒川越来越好~我是新人CrystalEight,感谢大家能读完这又臭又长的总结,晚安!(母上咆哮:你还不睡觉啊!明天还要去练车呢!!!)

点评

你是做律师的吧!!!  发表于 2013-8-11 16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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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alewo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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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8-11 12:55 | 只看该作者
CrystalEight 发表于 2013-8-10 23:09
作为一个游侠组的朝气蓬勃的少年,为了让大家能清晰地看到楼主和op双方的观点,我来点评一下这次双方的论战 ...

神人(*^__^*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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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rystalEigh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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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8-11 15:16 | 只看该作者
yalewoo 发表于 2013-8-11 12:55
神人(*^__^*)

我那天闹残了莫名就这样打了一段上来= 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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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eizi_maoyu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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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8-11 16:08 | 只看该作者
笑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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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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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eizi_maoyu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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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8-11 16:09 | 只看该作者
CrystalEight 发表于 2013-8-10 23:09
作为一个游侠组的朝气蓬勃的少年,为了让大家能清晰地看到楼主和op双方的观点,我来点评一下这次双方的论战 ...

服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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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8-11 17:18 | 只看该作者
无语啊,lz不能冷静点谈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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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rystalEigh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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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8-11 23:00 | 只看该作者
heizi_maoyu 发表于 2013-8-11 16:09
服了

律师太遥远了= =
学室内设计(所以才来手艺服啊~)兼写小说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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